雷柏公司全面执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信息产业部联合颁布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以下情况不属于保修范围;
1、 不能出示产品有效质保凭证,或产品原序列号标签有涂改、替换、撕毁的现象,或产品没有序列号或质保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产品 实物不相 符合的。
2、产品超出雷柏公司规定的质保期限。
3、未依据产品使用说明书或未依据说明书所指示的电脑工作环境使用、维护、保管所导致的故障和损坏。
4、非雷柏公司授权的维修人员对产品修理、更改或拆卸而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5、使用盗版软件或因病毒感染而导致故障或损坏的。
6、意外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
7、销售人员承诺的产品之外的服务及附加的配置和赠品,不在本保修服务范围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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